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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消防水罐车
【信息发布时间:2021/9/8】【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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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消防水罐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HW2021-09-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消防水罐车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消防水罐车 2.2项目概况:消防水罐车1台。 2.3预算金额:786000元 2.4供货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应包括车辆的提供、运输、购置税、牌照、装饰、操作人员培训、交验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交货地点:渤船集团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报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或试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复印件。 3.4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3.6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④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截图”或“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注册链接******。) 4.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至指定账户(转账成功截图证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将以邮箱形式向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公司银行信息:开户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公司账号:************90;银行行号:******0199。 4.6领取文件其他说明:电子邮件获取要求: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报标段(如有)、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联系人:徐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崔伟、胡晋安、邸明、郜正浩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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