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施工四标段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 | 四标段 | 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施工四标段 | 30 | | 4.工期要求:2020年04月07日 开工至 2020年05月07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四、投标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万元 | 2.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09:00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3月11日 15时00分至2020年03月16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本标段与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施工一、二、三、五、七标段,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六标段不可兼中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冯勇 | 姓名: | 吴睿 | 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 单位: |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职务: | 科长 | 职务: | 项目经理 | 职称: | | 职称: | |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冯勇 | 联系人: | 吴睿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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